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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自杀急需建立相应的干预体系

来源: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时间:2021/11/19 收藏 打印

在校学生的自杀行为引起了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各领域的专家就这个问题都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很多预防校园自杀行为的建议,包括如何早期识别学生的自杀意念,如何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等等。其中最受关注的且已部分开展的措施是通过全面评估来筛查出自杀高危的学生。不少地区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都尝试开展心理危机筛查工作。

一、筛查出有自杀危机学生就足以预防校园自杀行为的发生吗?

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首先,是否有合适的工具和方法来准确地识别出将要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换句话说,被“识别”为高危的学生是否真的都会去实施自杀行为?而被“识别”为非高危的学生是否一定在近期内不会实施自杀行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所有的研究结果表明,现有的工具或方法(包括近年来大热的人工智能技术)都不能满足我们的预期。这些评估手段的阳性预测值(即被识别为高危的个体在一定时间内,如3个月或12个月等,实施自杀行为的比例)为1%-30%不等,大多数为10%-20%左右。而如果调高评估结果的临界值,虽然可以略微提高阳性预测值(事实上提高也有限),就会降低阴性预测值(即预测为非高危学生确实没有实施自杀行为的比例),漏掉了那些事实上发生了自杀行为的个体(被错误归入到非高危),导致严重的后果。

其次,由于预测的准确性不足,我们又如何对待这些被“贴上高危标签”的学生?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尚不能从“高危”学生里面再筛出实施自杀行为的“真高危”学生。在没有办法找出他们中“真正高危”个体的情况下,都用同样的干预措施,例如休学吗?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是低效的。而漏掉了“真正高危”学生的后果就更加严重。可见,仅依靠风险评估来筛查“高危”学生的方法是不够的。由于自杀行为是相对罕见的现象,如果我们将预防校园自杀的全部希望完全寄托于筛查,就会出现“费力不讨好”的结局。

二、如何有效预防校园心理危机?

基于自杀行为的多因素模型(即自杀行为的产生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更应该考虑建立一个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从多个层面入手,同时采用多个措施,以期获得更好的干预效果。这个综合了多个措施的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全面重视校园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如今对自杀和心理疾病依然有明显的羞耻感,加上工作中对心理危机问题关注度不够,学生在面临心理问题或者有自杀意念的时候,不敢求助也不知道如何求助。因此急需全面重视校园心理健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配心理辅导老师,或者以某个区域为单位以团购心理服务的方式,保障师生心理健康。

2. 开展充分的心理健康和生命价值观教育。目前校园的生命价值观教育依然不乐观。进入青春期后,很多中小学生依然会困惑于生命的意义,甚至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挫折,就轻易地通过自杀这样的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生命价值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心理疾病是什么样的,以及如何治疗心理疾病。

3. 加强环境安全措施。自杀行为的实施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和工具来完成。通过排查安全隐患,在不影响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为校园楼宇增加安全保障,如通过安全设施减少学生从窗户坠落的可能,阻止自杀行为的发生。

4. 全面评估学生心理健康。虽然通过心理评估不能完全解决校园自杀问题,不是预防自杀的唯一措施,但是充分且全面的评估依然是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筛查出有心理问题或者“自杀高危”的学生,不是简单贴个标签就够了,而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和学生的需求,开展相应的干预措施,包括协助解决具体的困难或问题,给予必要的支持等。

5. 为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充分的可靠的治疗。心理疾病是可以治疗的,充分可靠的治疗,可以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导致的自杀问题。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由于人们观念的问题,对学生心理疾病的治疗不充分且不系统。学生和家长往往都会低估心理疾病的严重性,不愿意遵照医嘱进行治疗。低依从性的医学治疗效果往往会大打折扣。

6. 通过培训,提高校园心理健康工作者评估和干预自杀心理危机的能力。由于缺乏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很多心理健康工作者不会、不敢、不愿意去评估和干预自杀心理危机。有必要通过系统培训,让校园心理健康工作者了解自杀危机、掌握必要的评估和干预技能,敢于评估、识别和紧急干预即将发生的自杀行为。

7. 及时开展合理的心理危机干预。万一发生了校园自杀事件(包括自杀未遂和死亡),学校要第一时间尽快开展校园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除了善后和妥善安抚家属,还要及早为事件目击者开展一对一的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心理创伤。同时尽快开展全校心理评估,为出现轻中度心理反应的师生(包括同一班级或者与当事人熟识的其他师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采取措施恢复教学秩序,以及合理应对舆情,减少突发事件对全校师生和教学工作的影响。

8. 自杀未遂后的随访。如果学生出现自杀未遂,还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其进行随访追踪,妥善处理心理和其他相应问题。自杀未遂行为对其本人也是一次强烈的心理冲击,加上之前的各种因素的积累,很容易出现再次自杀行为。有必要开展针对性的未遂后心理干预。

上述的7个措施中,第1-3条属于通用性预防策略,全面促进所有师生心理健康;第4-6条属于选择性预防策略,为高危群体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降低自杀行为发生的可能性;第7和8条属于针对性预防策略,主要针对已经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开展相应的干预,减少校园次生心理危机,从而保障师生心理健康。单独采用和实施其中个别措施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只有建立一个完整的预防校园自杀体系,尤其是广泛覆盖一个或多个县区甚至地市范围内所有校园的干预体系,才可能有效地减少校园自杀事件的发生。



作者:童永胜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2021.11.23